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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对残疾人实行优惠照顾的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3:12:37  浏览:833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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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对残疾人实行优惠照顾的规定

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


白城市对残疾人实行优惠照顾的规定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为了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发扬中华民族扶弱助残的优良传统,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残疾人具备从事个体经营条件的,工商部门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和安排摊位,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工商管理费。税务部门要按国家税收规定,给予减免税照顾。
  对于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照顾。

  二、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贫困残疾人列为重点扶贫对象,将扶助残疾人脱贫纳入扶贫规划,在资金和物资上予以优先安排和照顾,扶持残疾人脱贫。

  三、盲人、聋哑人、肢体重残人及弱智人就医时,持残疾人证件,在导诊人员帮助下,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交款、优先取药。

  四、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所需的医疗康复费用,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或参加合作医疗的,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属于本条前项以外情况的在业残疾人,由其与所在单位按双方的约定办理;
  (三)未就业的残疾人,由其法定扶养人所在单位按职工家属享受医疗费待遇的规定办理;
  (四)属于本条前三项以外情况的,由本人家庭承担,确有困难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五、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方便和照顾,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
  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并为其提供方便,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残疾人在乘坐各种公共交通工具时,凭残疾人证件优先购票。

  六、各类学校应当为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方便。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以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的子女免收学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对家庭确有困难的以助学金等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行走不便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可以就近入学,不受学区限制;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七、各级政府应对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统筹安排实施,采取切实措施,保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八、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九、市、县(市、区)教育、劳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创造条件,依靠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
职业技术培训单位对残疾学员,按50%收取学费,家庭确有困难的残疾学员免收学费。

  十、残疾人观看电影,可凭残疾人证件免费。
市内各公园对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件免收入园门票;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收门票入园陪护,并准予残疾人乘坐的非机动车免费通行。

  十一、政府有关部门对残疾人配偶、子女在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方面给予照顾。

  十二、对城市房屋拆迁中残疾人的过渡用房,本人无力解决、单位解决又有困难的,由拆迁人负责提供周转用房。
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是残疾人并属于社会救济对象的,回迁安置时凭有关证明给予照顾。

  十三、残疾人建房不占用耕地面积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减收或免收土地管理费,占耕地建房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吉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减税或免税。

  十四、残疾职工所在单位,要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对残疾职工在住房、转正、定级、升级和劳保福利待遇等方面,不得歧视。

  十五、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应提供社会扶助,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对于农村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除按有关规定给予救济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减免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十六、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和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优先安排社会福利机构收养。.

  十七、各县(市、区)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就高执行。

  上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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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人民警察巡察暂行规定》的决定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人民警察巡察暂行规定》的决定

(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 2007年6月4日)


  经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淮南市人民警察巡察暂行规定》 (1996年1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发布,1998年1月2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修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船舶优质管理标准》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


关于印发《船舶优质管理标准》的通知

1991年3月2日,国家海洋局

各分局、海洋三所:
为落实局一九九○年十一月广州船舶管理会议精神,强化船舶管理,积极开展创优质船活动,局在各分局制定的《船舶优质管理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局船舶管理现状,统一制定《船舶优质管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望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决定从现在起,各分局、三所,要进一步开展优质船活动。各分局要抓住1 ̄2艘船进行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向面上推广。年底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对达到优质管理标准的船,给予奖励,并在全局范围内推广。
局希望各级领导,特别是分局、大队,两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有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既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船员思想政治工作,又要脚踏实地,抓好具体落实工作。通过一年狠抓船舶管理,使我局船容、船貌发生一个根本的转变,把船舶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船舶优质管理标准
优质管理船舶是船队建设的基础。船舶优质管理的基本条件是:领导班子有朝气、有干劲、敢管理、能联系实际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全船上下团结一致,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船舶维修保养良好。能安全圆满地完成年度海洋工作任务,未发生海损、机损、工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现象。
局决定在船队开展船舶优质管理工作,这是船队建设的大事。为把船舶优质管理推向一个新水平,局特制定船舶优质管理标准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
1.党支部能起战斗堡垒作用,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党政关系融洽。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好,无以权谋私、违法违纪行为。
2.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经常联系实际、积极开展有针对性思想政治工作。按要求经常对船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国内外形势、爱国主义、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艰苦奋斗教育,切实掌握船员思想动态,调动积极因素。全船树立起讲奉献、讲道德、讲文明礼貌、爱船爱海洋的好风气。
3.党团组织健全,组织生活正常活跃,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好,联系群众好,全船上下齐心团结一致为海洋事业做贡献。
4.定期进行法制教育。按规定管理武器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杜绝政治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二、行政管理工作
1.结合本船实际严格执行《船舶条例》和各种规章制度。坚持考勤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秩序。
2.各级干部既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又以身作则耐心说服,各种管理制度落实。严格执行1/3护船制度和航行停泊值班制度。
3.全船具有良好的作风,船上无偷拿、赌博、走私倒卖、酗洒以及黄色书刑、录相等现象。
4.船上扫除部署落实,船容整洁,无积水、无锈蚀、无积尘、无油污,各种物件摆放整齐,污油水及生活废弃物按规定排放。
5.发扬经济民主,搞好伙食管理。开支符合规定,帐目清楚,及时公布。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设法改善伙食。无浪费和食物中毒现象。
三、执行任务方面
1.船员执行任务积极热情高,领受任务后能按规定期限出航,并千方百计地克服困难完成任务,全年出海天数不低于同级船的平均数(如遇有大修则取两次大修间的平均值)。
2.为海洋综合管理服务思想明确,与随船出海科研调查、监视、监测等专业人员配合密切,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3.认真执行船舶指挥调度规程。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4.船员各种证书齐全。具有熟练的业务技术,能科学合理地使用各种仪器设备,能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
5.完成任务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提交的航次报告准确,符合要求。
四、安全工作
1.领导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分析安全形势,进行安全教育。坚持安全月、安全日制度,积极开展防事故活动。全年无责任事故和等级事故。
2.严格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各种航行制度,驾驶人员熟悉航政管理规定和常涉港港章。
3.驾驶室、报房、卫星接收室、机要室、机舱、实验室等重要舱室管理制度落实,各种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备便状态。
4.海上航行、停泊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交接班手续严格,安全巡视检查制度落实。
5.航海日志、停泊日志、电台日志、轮机日志等船舶重要文书齐全、整洁,填写正规、完整,符合标准。
6.海图管理符合要求,航海通告请领、登记、改正及时,各种必要的航保资料齐全。
7.严格遵守通规通纪,坚守值班岗位,按规定抄收航行警告、气象预报和传递船舶气象报。电台必备文件、资料、书籍等按规定配齐,报底报稿按期处理。无漏报、错报和无空中泄密等现象。
8.严格执行航海、通讯、动力设备操作规程。
9.各种安全制度健全。应急部署按规定张贴,船员熟悉应变部署。掌握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规定,能熟练使用救生电台。
10.消防救生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按规定放置、登记、检查,无挪作他用现象。救生设备能熟练使用,按规定编制全船消防设备布置图,灭火系统完好,定期进行消防和救生演习并及时登记。
11.经常进行防沉自救教育和定期操演。全船人孔、仓口盖、水密装置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五、船只的维护保养和物料管理
1.船及各部门领导认真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把船舶的维修保养工作列入船舶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认真研究、重视爱护装备教育,设备保养分工责任落实。船体和机械、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当年不进厂的船只年度在航率保持在70%以上。
2.认真开展自修、扩大自修和维修承包工作,调动船员的积极性搞好船只的维护保养。坚持日、周、月检修保养制度,按期编制周期性的检修保养计划,检修保养情况随时记录存档。
3.密切配合工厂(所)和各级业务部门把好修理质量关,提高修船经费的使用效益。
4.船上各种设备图书资料保管完好。全船机械设备维修、使用履历资料齐全。
5.各部门物料、备品进入库、消耗、存放登记清楚,领用、发放手续严格完备。仓库清洁、整齐,各种工具、备件、物料存放有序,符合规定。
6.合理用油、计划用油。结合实际,节约能源,油料无跑、冒、滴、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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